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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未知 2023-02-01 16:38

伊犁师范大学是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普通高等师范学校,坐落于享有“塞外江南”美誉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首府伊宁市。学校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伊犁专科学校,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定名为伊犁师范学院。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伊犁师范大学。

学校现拥有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含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天山学者”特聘教授、自治区教学名师在内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和自治区重点学科、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等一系列高规格科研、教学、实践平台及基地。

现面向全国招收2023级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相关领域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伊犁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全国招收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教育学、生物学、化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教育、体育、法律、新闻与传播、资源与环境、旅游管理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参考书目相关信息详见《伊犁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伊犁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参考书目》(附件2),招生人数(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统考生)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3年9月1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各招生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三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规定者将无法享受照顾政策。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具体考试科目请考生查阅我校当年公布的硕士研究生考试专业目录。

(一)初试时间: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复试时间:我校复试时间大约在3-4月,具体以学校公布时间为准,复试线以国家划分的B类地区线为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六、体检

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以学校公布内容为准。

七、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一)考试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外国语(一)”、“204外国语(二)”、“302数学(二)”、“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199管理类综合能力”为国家统一命题,我校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要求均为英语。

(三)除外语科目使用外语答题外,其他所有专业考试科目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否则不予评卷。

(四)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102)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该专业中“翻译理论与实践”研究方向主要接收高层次“双语”人才培养专项推荐免试生。

(五)学科教学(语文)(045103)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仅限文科类专业考生报考,除汉语言文学专业外,其它专业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参加“现代汉语”和“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两门科目的加试。

(六)学科教学(历史)(045109)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

除历史学专业外,其它专业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参加“中国近代史”和“世界近代史”两门科目的加试。

(七)体育教学(045201)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仅限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训练专业考生报考。

(八)教育管理(045101)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仅限具有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的考生报考。

(九)学前教育(045118)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仅限教育学、心理学、艺术学类专业考生报考。

(十)小学教育(045115)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仅限教育学、心理学类,以及小学各科目的相关专业考生报考。

(十一)教育学原理(040101)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仅限教育学、心理学、哲学相关专业考生报考。

(十二)课程与教学论(040102)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仅限教育学、心理学类,以及中学小学各科目的相关专业考生报考。

(十三)凝聚态物理(070205)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仅限理工科和相关专业学生报考。

(十四)光学(070207)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仅限理工科和相关专业学生报考。

(十五)学科教学(物理)专业(045105)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仅限理工科和相关专业学生报考。

(十六)学科教学(英语)(045108)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仅限英语语言文学、英语(师范类)、翻译、商务英语、旅游英语;教育学一级学科下的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专业考生报考。除英语语言文学、英语(师范类)专业外,其它专业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参加“翻译”和“英文写作”两门科目的加试。

(十七)学科教学(思政)(045102)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除文科类专业外,其它专业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参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两门科目的加试。

八、学制、学费、奖助及住宿

我校各类硕士研究生标准学制为三年。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件,国家已于2014年全面施行学费收费改革,各类研究生将进行全额收费。学术型硕士:文科5500元/学年、理科5800元/学年;专业型硕士:全日制6000元/学年、非全日制8000元/学年。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创新奖、临时困难补助及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等多元助学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在校住宿的研究生需缴纳住宿费,住宿费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进行收费。

九、其他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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